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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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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研究生:

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
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,为了保证期末各项教学与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,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安排

1.结课周安排:本学期研究生结课周为第16周,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或者答疑,另有部分课程在结课周提前安排考试。结课周考试时间一般为上课时间,地点为上课教室,时间每场1.5小时。个别课程如原教室容量不足或有其他特殊需求,需报培养办另行安排考试地点,具体由学院负责通知。

2.考试周安排:研究生考试周为校历第17、18周(6月17日—28日),每天安排5场考试:上午8:00—10:00,10:30—12:30,下午13:30—15:30,16:00—18:00,晚上18:30-20:30,每场两小时(三高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场3小时),具体安排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,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考试安排(MBA、MPA及个别学院自排课程期末考试由所属学院自行安排)。

同一课程安排在不同考场同时考试的,同学们需按照系统分配教室参加考试。请广大同学认真核对考试时间、考场和考试科目,按时参加考试。如发现冲突或对系统中“考试安排”模块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!

3.所有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论文均需上传至论文查重系统,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含知网数据库比对以及校内互检),具体使用方法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
论文评阅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选择。选择线上评阅的,由任课教师通过论文查重系统发布论文写作要求,并填写线上评语。选择线下评阅的,学生仍需提交纸质版论文,并在论文前统一附论文评阅表。

二、考试注意事项

所有研究生在考试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守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场纪律》,特别注意以下事项:

1.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听从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,隔列就座、前后对齐,不得占座。

2.考生考试时应携带研究生证,并将研究生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检查。若证件丢失或暂扣,应到所在学院开具“研究生期末考试身份证明”,粘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。未携带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
3.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自己的考试用具,考试期间不得传借文具。

4.考生开考前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,将除考试用具外的个人物品一律摆放到指定位置,并清理座位周围物品,检查桌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文字。考试开始后,如发现考生座位周围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或文字,无论其是否属于自己所有或所为,一律按作弊论处。

5.考试用纸一律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,考生不得使用自带纸张。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,严禁传递试卷、答卷等考试用纸。

6.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。如已带入的,务必在关机后放到监考人员指定位置,否则按作弊论处。经任课教师要求、学院批准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,可允许考生携带和使用专用计算器(不含大容量记忆功能)、工具书以及其他考试资料进入考场,但不得在考场中传递。

7.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方可交卷。交卷过程应保持安静,不得与他人说话或传递信息。

8.考试结束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等监考人员收卷和清点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。

三、缓考申请与要求

因病(必须附有校医院证明)或因故确实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研究生,应当填写《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》,在考试前(至少提前一天)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缓考申请,经由学院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生效。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核者,以旷考论处。考试结束后递交的病假等证明无效。

缓考课程考试一般于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进行,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。

最后祝同学们考试顺利!

文章来源: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

2025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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